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恩赐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笑等91人诉被申请人广州市恩赐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18〕263-302、313-333、388-391、430-455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补正决定书》。
补正结果如下:
一、将《仲裁裁决书》正本和附表中所有的“蔡海荣”更正为“蔡海容”。
二、除上述更正内容外,《仲裁裁决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告在广州市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你司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三楼308室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林玉梅、梁静仪,电话:020-87589958);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