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对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22年5月24日对我单位出具了《整改函》。我单位收到文件后,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问题一:应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应收未收
辖内共有4套公建配套用房应收未收,现情况如下:
(1)地址为天河区粤垦路163、165号的物业,2003年6月5日签订移交协议书,现为侨源阁社区居委会使用。
(2)地址为河水西大街自编1号的物业,2003年10月13日签订《居委会办公用房交接书》,广州市教育局教师住房建设办公室将办公用房给居委会使用,产权仍归市教育局所有,现为河水社区居委会使用。
(3)地址为燕都路83号首层的物业,现已收回该物业并完成装修,作为街道社区监察站使用。在2021年以前,该公建配套被物业管理方用于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2021年,我街发现该公建配套后,积极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取得物业图纸,同时了解到原开发主体为广州粤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物资总公司,由于广州粤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后续相关事项将与农垦集团进行协调处理。
(4)地址为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920号用于居委会使用的配套设施,街道正在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
整改情况:部分已完成整改,其他整改持续推进中。
问题二:已接收未及时入账公建配套
我街辖内有19套公建配套用房未入账,现已在国有资产系统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三:已接收未办理产权公建配套
我街辖内有17套公建配套用房有接收协议,其中1处已办理产权。剩余16个物业未办理产权证,是因为物业接收时间较为久远,相关经办人难以联系上,甚至部分开发公司已经破产注销,而办理产权所需的材料大部分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从而导致收集相关资料非常困难,进而造成以上公建配套难以办理产权登记。
整改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
问题四:已接收闲置公建配套
2020年,街道接收1套公建配套,地址为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920号,该物业作为社区服务中心使用。已于2022年经区府会议同意,我街该物业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兴华街派出所)办公楼进行使用权置换,2023年已签订置换协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五:待开发利用的土地
我街有一块权属我单位的国有土地,土地面积为21776.91平方米,现进行出租,未进一步开发利用。因存在历史问题,一直未有良好的解决方案,已将相关情况报备给区财局。
整改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