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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曾伟勇送达《退款告知书》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2-27 10:00:00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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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伟勇(身份证号:362422********3038):

  您好!

  您于2019年11月11日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36003009300637),于2020年6月24日申请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于2020年8月12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卡(银行卡号:6215583602000******)领取的补贴金额为2600元。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04号),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应享受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金额为2000元,应退回600元。由于您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文书,且无法取得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现我中心依法向您公告送达《退款告知书》(穗天社保退告〔2024〕015号)。《退款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曾伟勇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600元退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人民北支行,银行号:440428010400013730000000001)。(并在退款转账时备注:天河区+姓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履行完毕后请将相关退款银行回单电子截图送至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系邮箱。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曾伟勇-退款告知书(穗天社保退告〔2024〕015号).pdf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7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769033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403,联系邮箱:thqs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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