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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黑狮子佛奥健身有限公司、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刚捷构健身有限公司 裁决书送达公告(穗天劳人仲案〔2023〕9257号)

发表时间:2024-04-16 09:45:02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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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黑狮子佛奥健身有限公司、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刚捷构健身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梓翰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黑狮子佛奥健身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广州市黑狮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广州市刚捷构健身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3〕9257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三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三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在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的工资27020元;

  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967.5元。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你三司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三楼311室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白蕾,电话:020-87590226);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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