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
为深入加强花城广场和海心沙管理,维护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经天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我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修订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城广场和海心沙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被纳入天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等相关规定,拟于2024年7月22日至8月23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清路13号,邮编:510623。信函上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城广场和海心沙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liedj-bgs@thnet.gov.cn;
3.联系电话:020-38740367;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以邮戳为准)。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城广场和海心沙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花城广场和海心沙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猎德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