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信息 > 人事招聘

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关于招聘民情督察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3-15 15:25:45 信息来源:区纪委监委 浏览量: -
A+ A+ A+

  为推进天河区“民情速递”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民情督察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

行政

综合岗

4人

不限专业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并能胜任党政机关工作;需要参与外出巡查工作。中共党员、有街道或社区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身体健康,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能适应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有严守纪律、乐于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3日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内填写《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民情督察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天河区纪委工作邮箱(mqsdbgs@thnet.gov.cn)进行报名。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占总成绩50%。笔试由天河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笔试成绩将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进入资格审查。各应聘人员需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民情督察员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后打印);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有关资格证书、奖惩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文字水平的文章材料作品等资料。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50%。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成绩将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的人员采取电话通知方式。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在天河区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组织考察主要围绕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首次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有关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为行政辅助类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规定的薪酬标准,另加绩效工资,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综合薪酬待遇接近天河区初级雇员标准。

  (二)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在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下一个聘用年度的1月份起提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先生、张先生

  电  话:38622354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1号楼6004A室。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民情督察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纪委

2021年3月15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