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聆湖路建设工程拆卸施工服务
二、招标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聆湖路建设工程拆卸现场施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招 标 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承包方式: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和合同约定核定的结算价为准进行结算,投标总价和清单项综合单价均不可突破,且最终结算价总价不超过投标价。
七、质量标准:
拆除聆湖路建设工程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含基底砼板),搭建独立安全挡板,拆除后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由乙方处理,现场所有渣土、建筑垃圾、生活生产垃圾等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八、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聆湖路位于天河智慧城小新塘南片区,为规划聆湖路的一部分,南接黄云路地块越秀地产配建道路,北止于大观街。路线全长约0.418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m,设置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工程。 项目征拆概算1435万元。
九、项目控制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暂定清单以及相关规范及定额,初步拟定控制价金额为162349.18元,其中分部分项金额为112743.9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8278.95元,暂列金额为11274.40元,预算包干费为6646.89元,税金为13404.98元。本项目拆卸单位招标采用总价单价双限的原则,投标总价和清单项综合单价均不可突破。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招标控制价清单见附件)
十、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完毕之日止。
十一、发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比较考察方式进行发包。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经营。
3.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三、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照招标控制价规定竞投承包上述工程的相关工作,下浮率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十四、投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投标书;(见附件1)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附件2)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文件;
7、报价书(见附件3),投标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
8、服务承诺书;(见附件4)
9、其他评分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上述1-9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满足本公告十二点要求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核对)在2025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楼1509室,逾期恕不受理。
十五、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得分分配见综合评分表附件5;
2、评标程序:(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2)对投标文件公开开标;(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需满足十二点的要求);(4)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件5《综合评分表》对通过资格审查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如有总得分相同则选取报价较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六、中标单位的确定:招标人组织成立5人的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五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
十七、中标公示:
开标后,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包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楼
联 系 人:贺工
电 话:38085809
本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网址:http//www.thnet.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 5月21 日(3天),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也可从实际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中标单位。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