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岑村樟木山范围管线迁改代建服务
二、发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20-37218500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工作范围:投标人服务范围为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岑村樟木山范围,负责招标人征收改造地块范围的管线补偿/迁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管线资金补偿衍生项目及管线实物补偿项目。
五、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管线迁改实物补偿、资金补偿及衍生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具体细节将在工作合同中进行约定。
1、管线迁改资金补偿项目:投标人负责管线迁改资金补偿项目的补偿合同签订、管理及衍生项目的报批、协调处理等工作。
2、管线迁改实物补偿项目:投标人负责提供从与管线权属单位协商管线迁改或补偿方式开始,至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决策阶段,负责组织概算编制、设计优化和招标工作,申报各项报建手续;
(2)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工作,负责管线迁改的管理协调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迁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资产移交前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六、发包控制价及结算方式: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建﹝2019﹞74号)、《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续实施穗财建﹝2019﹞74号文的通知》(穗财建〔2022〕33号)文件的规定,计算项目的工作经费。
(一)报价方式:
本项目使用收费标准下浮的形式进行报价,管线迁改费用匡算金额(5250万,不含基本预备费)作为基数计取,代建服务按基数的2%作为最高限价计取。
最终报价=项目的管线迁改匡算金额(不含基本预备费)×2%×(1-中标下浮率)。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交通、补贴、税费、规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与完成工作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投标人请自行考虑一并计入总价,项目团队人员工资福利及购买意外保险,服务团队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所需费用视同包含在结算金额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二)结算:天河区凌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岑村樟木山范围管线迁改工程结算价进行结算。
最终结算价=管线迁改工程结算价×2%×(1-中标下浮率)。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七、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借款。
八、发布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
九、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30日18:00点截止。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304办公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十、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的资格合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提交的评审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综合实力说明及证明材料;
4、代建服务相关工作业绩;
5、承包意向承诺及报价函;
6、企业公共信用报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服务方案及进度计划;
8、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一、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九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项目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项目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项目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商务技术部分60分、报价部分得分35分、其他部分(资料完整程度)5分。
十三、中标单位的确定:发包人组织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点要求评比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四、中标公示: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向中标单位发放发包通知书。
十五、项目单位与中标人按照邀标公告签订合同,项目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六、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八、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意向人,投标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九、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且满足本公告全部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项目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项目单位两次公告后,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且满足本询价公告全部要求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项目单位将修改发包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