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前进街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实施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决定建立前进街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工程名称:前进街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20-31604797
三、建设地点:天河区前进街
四、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五、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组织建立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库,是为前进街使用区财政资金开展辖区内零星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监理服务,但对于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不在此范围内。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5日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下午17:30
3、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302)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5、逾期送达的入库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建库人接收申请人递交的入库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建库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6、如报名参加入库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人在确认入库企业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类似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4、本项目负责人有关证明
5、入库资格审查申请函、入库承诺书、入库申请人申明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名提交资料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但有其他择优资料,可以为综合评审加分。
八、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资格的确定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本次建库选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5家单位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5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5家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5家,则重新组织二次招标。
十、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进行。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扩库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电话:020-3160479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302
十三、本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天河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结果公示:
本次招标结果于2月中旬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
十五、入库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报名资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七、本次正式入库单位自建库起有效期为2年(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