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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单项合同标的额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企业库准入征集公示

发表时间:2020-03-05 10:24:07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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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环卫设施维修(护)工作响应速度,规范建设工程各专业承包企业的选定,缩短选择承包单位的过程时间;快速响应并及时完成2020年度各单项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护)工作;现根据相关管理的规定,依规进行建设工程企业库准入征集。

  一、建设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

      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单项合同标的额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企业库

  三、建设地点:

      天河区行政区域内。

  四、建设规模:

      单项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护)建设工程及其它相关工作,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施工等。

  五、招标内容:

      本次为环卫设施维修(护)零星工程(含环卫压缩站、环卫公厕、环卫加水设施及办公场所等的建设工程及其它相关工作)的承包单位企业库准入。各专业企业库准入资质分别报名。

  项目

  专业或内容

  入围企业数量

  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

  3

  零星工程设计项目

  

  工程监理

  3

  零星工程监理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

  3

  零星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环卫压缩站、公厕及办公场所等的零星维修(护)建设工程。

  六、承包方式:

      1、根据相关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在经估算测算,该单项任务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或本单位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可采用企业库中抽取、比较考察法或询价方式发包。在明确采取的发包方式为“企业库中抽取”时,从本次入围的相关专业企业库中抽取选定中选单位。

      2、“企业库中抽取”选出的中标单位,需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对不配合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与要求签订合同及组织开展工作的;经多次通知后,仍未配合整改的;取消该单位企业库准入资格,并没收相关保证金(如有)。

      3、发包人将对各工程承包服务企业进行服务评价,对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工程项目和服务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承包服务企业,发包人可对该企业暂停一次列入企业库候选(抽取)。

      4、经“企业库中抽取”选出的中标单位,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或相关工作指令进行建设工程工作。工程项目按实结算,暂定合同价只作为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进度款最高拨付至合同价的60%,最终以区财政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5、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相应因素,接受项目所在地区的街道办及其他政府部门机构的监督与管理;相关承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6、承包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通过降低质量、减少工作内容、偷工减料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7、如有需要,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或本单位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允许,可借用本企业库进行其他相关专业企业库抽取方式发包使用。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准入资质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需在有效期以内;(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其他按各行业标准提供

      4、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需在有效期以内;(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其他按各行业合格标准执行

      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其他按各行业合格标准执行)。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投标及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则不准参加本次工程企业库准入遴选;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准入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准入资格,今后不得再参加我局各项遴选;

      8、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次工程企业库准入遴选。

  十、提交资料内容: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专业项目进行投标报名,兼投者必须对每个专业进行分别装订提交资料。投标报名时应按以下(1)~(15)项内容按专业分别提交资料。为顺利完成本遴选工程企业库准入征集,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将投标资料递交到指定接收点登记后便可自行离开,避免出现排队聚集情况(如不可避免出现排队情况,请间隔距离1米以上)。本次遴选不进行复印件与原件复核,投标单位对提交的投标资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遴选准入资格,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目录(需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注明报名资料总页数);

      (2)投标申请函(按各行业格式要求);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9)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0)拟委任本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1)投标人企业信誉与荣誉证明材料表;

      (12)投标人企业业绩情况表;

      (13)诚信投标承诺书;

      (14)服务承诺书;

      (15)建筑工程施工(经济参考报价),最高控制价:1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专项)。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同时每页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可视作无效。各专业分别报名,资料封面须写上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专业项目或内容、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十一、资质准入的确定:

      根据公示报名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取中标人,凡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单位全部确定为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则延长投标时间或重新招标处理;若合格投标人大于3家(含3家),但少于最大入围数量(含最大入围数量),则取全部合格投标人入围;若合格投标人超过最大入围数量要求,则招标人组织成立3人以上的评标小组,依照“综合评分表及说明”进行打分排名,选取资质准入候选人,入围数量为本单项招标的最大入围数量。

  十二、中标公示

      开标后,在天河区信息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核发工程企业库准入结果通知单(或委托函)。

  十三、招标监督机构:

      地点: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806室

      投诉电话:020-37362216

  十四、 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 (上午9:00~10: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路43号(兴华楼)首层门口。

      报名方式:按“提交资料内容”分别提交各专业密封投标资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投标单位仅限委派1名跟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无湖北、温州等疫区居旅史,身体状况良好者)将投标资料递送到指定接收点,经接收登记后便可自行离开,避免出现排队聚集情况(如不可避免出现排队情况,请自行间隔距离1米以上)。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87544578

      本公告在天河信息网(网址:http://www.thnet.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18日。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信息网站发布。

   


  附件:1.综合评分表.xls

          2.投标文件参考文本.doc

          3.建筑工程施工(经济参考报价).xlsx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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