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现对龙口东路(龙口中路至天河北路路段)人行道提升工程采用比选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龙口东路(龙口中路至天河北路路段)人行道提升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73348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工
联系电话:13533698270
三、建设地点:龙口东路(龙口中路至天河北路路段)人行道
四、项目概况:具体详见平面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结算单价按实结算。
六、招标控制价:592131.9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169.70元;暂列金额:45867.23元),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工期要求:30个日历日内完成。
注:施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21:30;节假日上午8:00至晚上21:30。如遇招标人要求停工时,应无条件予以停工。
保 修 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龙口东路(龙口中路至天河北路路段)人行道。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十、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7日。
注:①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间:
备注:(因仍处于疫情期,为减少人员密集接触,本项目投标人购买比选文件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邮箱地址:418658392@qq.com。)
购买比选文件时间:从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3.投标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应扫描下列相关资料: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不接受未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地址: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801-11室)
5.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投标工程的对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原件(详见比选文件附件一);
7.投标人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表原件(详见比选文件附件二);
8.近三年内承接相关工程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企业综合实力相关材料复印件;
9.实施方案;
10.投标报价书(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11.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需制作目录,页码,每页加盖公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地方签字,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递交,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详见附件三综合评分表;
2.投标人总得分=企业综合实力得分+实施方案得分+报价得分;
3.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3)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表》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排前;总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十三、定标
投标登记成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第二次比选招标。建设单位两次比选后,投标登记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投标登记参加比选的投标人中开标。若无投标人投标登记,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四、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代理机构颁发,并经招标人确认。
2.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十五、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十六、合同生效
中标人需按比选文件附件四施工合同版本签订,不得擅自修改结款方式,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十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代理报酬由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报酬包括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恒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