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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员村街辖内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招标函

发表时间:2020-09-08 16:47:20 信息来源:员村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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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邀应标单位:

  现员村街道办事处就员村街辖内市政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招标,欢迎贵方响应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各应标单位可就以下项目工程的相关要求,在2020年9月14日17:30时前,向我街做出一次性书面投标书。投标书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招标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由我街织对符合条件的应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承包方。承包方在接到我街通知后2日内与我街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应标单位请派人将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过往关于市政工程施工的工作记录、业绩等相关资料送达。送达地址:天河区员村新街7号之一员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潘永良,联系电话:85535400。

  4、应标单位应具有与工程内容相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无相应营业范围、资质的报价。

  5、在评审应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时,将会审核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应标单位提交的投标内容事项必须满足我街实质性需求,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应标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提供优于该工程需求的方案或服务。

  7、应标单位应具备按时交付、完工并可投入使用的能力,并通过我街验收。否则,应标工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半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施工活动。

  8、本次招标项目文件和应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工程要求

  1、工程承包范围

  (1)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侧平石、中央隔离带、井盖、水篦子、人行护栏、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承包人应及时完成发包人指定的设施整改、维修、新建等养护工程。

  (2)建立健全日常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月工程量报表、影像资料及相关结算资料。

  2、服务时限及预算

  服务时限为1年,自双方签订合同日期起计算,预算不超过30万。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规范规定的合格或以上标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4、款项结算

  依据各季度工程量报表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我街收到工程量报表后将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进行审核,待审核完成后,我街将按审核价进行结算。

  三、注意事项

  1、应标单位应具备营业执照、相关施工资质的基本条件;

  2、应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3、工程服务响应时间: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相关问题;

  4、应标单位必须提供优质材料和服务,按时保质完成该项目。

  四、编制投标文件要求

  1、应标单位应按工程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2、应标单位应就以上工程项目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程质量做出书面承诺;所提交的招标文件项目明细必须满足招标要求;

  3、应标单位投标书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过往相关工作业绩及记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6、工程项目中要求提供资质资料的必须提供,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我单位有权拒绝其应标。

  员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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