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天河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天农〔202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高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天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公开选定2021年天河区种植业农产品专项监测及风险预警监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对广州市天河区种植业产地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及风险预警监测。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50000元
四、主要服务内容:
(一)专项监测工作:
1、全年共检测蔬菜水果样品200份。检测内容见下表:
2、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
(二)开展种植业产品主要禁限用农药风险预警监测
1、全年共检测蔬菜样品40份。检测内容见下表:
2、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原则:
(三)撰写总结报告。
1、检测报告要求:
(1)封面需有样品名称、送检单位、检验类别、报告日期,加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LT)以及服务单位公章。
(2)内页需含抽样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样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送检单位、检验类别、生产单位、样品等级、抽样地点、样品状态、抽样数量、送样日期、抽样基数、送样者、检验依据、原编号或生产日期、所用主要仪器、实验环境条件、检验结论、备注,要有批准人、审核人、制表人签名以及职务。
(3)结果报告需有检测项目的详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样品名称、样品原号、送检单位、检验日期、检测项目、单位、实测值、检测依据、指标、单项结论、备注。
(4)检测报告一式一份,需在接样后96小时出具。
(四)服务单位应承担协助抽样、送样、检测工作。
(五)服务单位需自备抽样工具、耗材及交通工具,并按所抽检产品当日售价向被抽查人购买样品。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及工作经验,服务质量曾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
(三)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见附件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4);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5、农产品检测相应资质(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及其附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LT,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单位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服务单位能力(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中获得联动监管级别,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见附件6,提供证明资料);
9、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10、报价函(见附件7);
11、报价明细表(见附件8)。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4日18时00分。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注:报名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公告截止时间。如项目实施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报名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白马岗街自编1号8楼8004。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一)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资质得分(0 -40分),技术得分(0-40分),报价得分(0-20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表(附件9)。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二)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我中心将发布第二次报名公告。
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我中心将报名情况上报天河区农业农村局,以局内部评审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无报名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我中心组织成立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内部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服务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内部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附件10)。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020-38622279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白马岗自编1号8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0-38689445
附件:
1.封面
2.检测方法(依申请公开)
3.服务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办理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7.报价函
8.报价明细表
9.内部审核评分表
10.检测服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