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沙河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纵向网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结合沙河街实际,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沙河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三、项目采购金额:20万元(含人员薪资、机构管理费、税费等,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80%)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配备1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长驻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无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内容:专职社工在街道未保站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街道儿童督导员具体管理下,承接除政府直接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外未保站的具体事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沙河街道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五、项目采购期限:1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四)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和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承接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及配备的专职社工中有中级社会工作职称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沙河街未保站项目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由沙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九、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十、报名地点:天河区沙河大街89号一层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56231。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