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老人院运营服务采购工作即将开始,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完成采购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报名参与代理资格遴选。我单位将对所有报名参与遴选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从而最终确定为上述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具有承接本服务类资质及相关的工作经验(可提供过往完成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五)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方式
(一)报名确认的服务单位递交资料文件须包括: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补充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至少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库备案网上截图);
4.资信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
5.过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及代理机构所获荣誉复印件;
6.项目服务方案原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
以上资料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递交方式及递交注意事项:
1.报名递交资料文件需密封递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资料不全视为无效。
3.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三、代理服务费的确定与收取
招标代理中选单位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报名材料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向天河区老人院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不承担、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8时00分止,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递交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楼306室,联系人:张惠琳,电话:020-37127146。
五、候选单位比选
(一)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并对拟选单位进行公示,结果确定后将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并与之签订合同,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比选地点设在天河区民政局。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