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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营运重型货运车辆智能监管工作委托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01 11:17:08 信息来源:区住建园林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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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和《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穗财采〔2021〕2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现对天河区营运重型货运车辆智能监管工作委托服务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营运重型货运车辆智能监管工作委托服务

  二、询价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020-85626237

  三、项目地点:天河区

  四、工作内容: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73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以区住建园林局名义委托复核要求的第三方监控机构辅助开展智能监管工作,内容包括:

  (一) 为辖区内重型货车提供7×24小时的动态监管服务,包括不限于:

  1、重货车辆警情审核;

  2、重货车辆整体运行情况样本采集服务,每天梳理车辆风险排名前20名的车辆等;

  3、对监控数据(如企业监控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违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考评和提出整改意见;

  4、动态监测辖区车辆的安全运行状态。

  (二) 提供违规驾驶员的在线安全学习;

  (三) 提供警情闭环、车辆到期年审等信息服务和落实闭环监管;

  (四) 提供周、月、季度、年度车辆动态监控安全分析报告。

  五、本项目限价:

  本项目报价金额要要求控制在人民币 33 万元内(含税)/年。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24年4月1日12:00至2024年4月8日12:00止。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4月8日17:00分截止。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4楼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报价单位相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1、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2、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监控人员证明材料;

  6、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项目技术文件;

  8、报价材料;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报价单位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单位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价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价资料:

  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价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价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资料,报价单位可向招报价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且满足本询价公告全部要求的单位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且满足本询价公告全部要求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且满足本询价公告全部要求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单位;若无报价单位投标,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单位。

  十二、建设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集体研究决定成交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门户网公示,公开接受所有报价单位的监督。

  十三、建设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成交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成交单位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六、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价意向单位,报价意向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七、成交单位与询价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

  1.综合评分表.docx

  2.承包意向承诺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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