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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建库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4-04-08 15:17:51 信息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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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内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参与招标代理库建库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库基本情况

  我局设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库1个,服务范围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本届招标代理库入库代理机构数量为10家,服务期:为期5年。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

  在广州地区内有固定办公和开标场所,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一致。

  (二)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备案(提供查询截图)。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资格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四)近三年未被各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提供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搜索栏“监管信息”中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查询截图)。

  (五)具有承接本服务类资质及相关的工作经验,提供2020年1月以来已完成400万元以上招标项目业绩(提供过往完成的采购公告截图)。

  (六)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经营及综合实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及递交方式

  (一)确认报名的供应商递交资料文件须包括:

  1.供应商报名资格及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2.项目服务方案原件(扫描);

  3.在广州地区内有固定办公和开标场所面积(以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建筑面积为准);

  4.近三年内所承接的招标代理项目,未遭到过有效投诉或质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声明函)

  5.本单位评审小组将根据企业基本情况、相关项目业绩、服务团队实力情况、招标采购服务方案及办公和开标场所等方面对报名企业进行综合评选,认为有需要提供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或商务资料;

  以上资料(PDF格式)文件均须扫描加盖电子公章。

  (二)递交方式及递交注意事项:

  1.报名日期:2024年4月12日

  2.报名时间:9:00-18:00,其他时间段报名无效,以网上收件显示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采取网上报名、提交资料,邮箱:196656459@qq.com。

  四、代理服务费的确定与收取

  招标代理中选单位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不承担、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采购人不承担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生

  联系电话:020-87545622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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