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明渠改道工程(第一阶段),我中心委托代理机构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就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明渠改道工程(第一阶段)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比选项目编号:DXZB-2024GPA0235
二、比选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明渠改道工程(第一阶段)
三、最高限价:3,667,660.72元
四、比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2、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比选,不得分拆。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含在有效期内的原叁级资质);
6、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路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以上),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非同一人;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备注:
1、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比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www.gddingxin.com网站下载)。
2、邮购比选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dingxin@163.com),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比选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牌支行
(2) 单位名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账号:44050158050200000686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开始接收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00分)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九、比选时间:2024年7月15日14时30分
十、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十一、联系事项
比选人: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7号2楼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20-3811695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联系人:魏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188551、020-38894391
传真:020-62619366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