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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洞凤凰片区交通改善工程动迁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10-17 16:43:03 信息来源:区代建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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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龙洞凤凰片区交通改善工程

  二、招标内容:协助甲方依法依规开展组织实施本项目所涉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征收补偿等相关工作。

  三、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四、建设地点:涉及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规划渔兴路、渔北路、龙凤路及拟建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天河院区)东西侧规划支路,以及西起渔和路,途径天河区新监所及荔枝园街,北至凤凰山脚野生动物园救护站等地段。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结算方式:最终以实际补偿款总金额(不计树木迁移费用)作为计费基数,按实结算。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

  八、招标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本项目包含新建道路8条(包含荔枝园街周边道路)及现状道路改造提升3处。8条新建市政道路分别为龙凤路、渔北路、渔兴路中段、规划一路、规划三路、龙洞北路、西和路、山南路。

  (二)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集体土地征收:协助办理征地预公告。根据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甲方提供的工程用地图纸和甲方的要求,配合测绘单位前期摸查工作、协助确认清点摸查数据工作,编制征地补偿预算,按天河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补偿、房屋安置谈判,拟订并协助甲方签订征地(借地)及地上物补偿合同。协助办理各被征地村留用地和用地报批工作及社保手续,办理征地结案、结算等。办理房屋产权所涉各项手续,如办理被拆迁房屋测绘、征审、代管、估价、裁决、诉讼、强制执行、产权交换、房屋确权、产权分割等手续。办理无主房屋、无产权房屋的相关手续。在地块未移交前,对地块范围内房屋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管理,直至地块移交至地块看管单位。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根据项目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或甲方提供的工程用地图纸和甲方的要求,配合测绘、评估等相关单位前期工作、协助确认清点摸查数据工作,并确认测绘数据。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预算,按天河区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进行谈判、协助甲方签订补偿合同。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审批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结案、结算等。

  3.房屋征收:协助甲方向征收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配合办理查地籍、测绘、查户籍、房屋产权查册、代管、评估;编制房屋征收预算,进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谈判,配合甲方与被征收方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协助开展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支付工作。落实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或临近安置;办理产权交换、产权登记手续;协助被征收方办理被征收房屋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电话、宽带网络等尾数清结和水电表移交及销户手续,必要时代缴相关费用;负责征收房屋场地看管工作并保证安全;协助解决征借地和房屋征收中的难点、疑点和复杂事务等问题。在地块未移交前,对地块范围内房屋安全、消防、治安等进行管理,直至地块移交至地块看管单位。

  4.拆卸配合工作:按甲方及拆卸单位的要求协助拆卸单位进场施工拆卸;协助处理因拆卸导致的管线爆裂、居民投诉等相关问题;协助拆卸单位看管拆卸现场并保证拆卸场地安全;协助拆卸单位清运建筑垃圾;协助处理拆卸过程中涉及的其它相关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涉及拆卸的其它工作。

  5.绿化迁移(砍伐):按甲方要求实施施工用地范围内绿化(含市政绿化、非市政绿化、山林地绿化)的清点、迁移(砍伐)申请手续的办理、协助办理缴费手续、协助签订有关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负责协调、督促绿化权属部门(单位)迁移(砍伐)绿化、清理相关建构筑物、附着物、绿化垃圾;办理退地等手续。

  6.办理该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征收的公证事务,调解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按甲方的要求,应对处理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引发的诉讼及信访;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征收工作中的服务保障工作。

  7.按照政府审核部门的要求(如需)编制和送审征收等结算,提供符合结算要求的支持资料,配合政府审核部门的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资金结算等工作。

  8.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在项目每个过程(如重要会议、调研、张贴征地预公告、确认数据、签订合同、土地移交前后、拆卸房屋前后等)形成的资料档案,应将涉及的声像资料、文本资料、工程文件等电子档案资料的及时整理和办理移交手续并移交。

  9.集体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房屋征收相关工作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工作范围以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准。

  (三)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九、项目控制价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控制价(大写):捌拾玖万肆仟元整。

  (小写):¥894000.00。

  (二)报价说明:投标人可自行下浮报价。投标总价超过公告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结算方式:动迁服务费最终以实际补偿款总金额(不计树木迁移费用)作为计费基数,按实结算。(按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城建财政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穗财建{2019}74号),并参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征(借)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取。)

  十、服务周期:确定中标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征收相关的全部工作、征收档案移交相关部门完毕之日止。

  十一、发包方式:符合第十二点条件的单位,自愿对发包项目进行投标。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广州注册或备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照招标控制价规定可自行报价竞投承包上述工作。

  十四、投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一)投标书(格式参照附件);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参照附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三方评价材料;

  (四)近5年内(2019-2024年)完成动迁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五)报价书(格式参照附件);

  (六)动迁工作方案(按项目规模合理编制动迁方案,格式自拟);

  (七)项目团队组织架构(按项目规模合理配置团队架构,格式自拟。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

  (八)服务承诺书(格式参照附件)。

  上述1-8项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地方签字,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意向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由投标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0月23日上午10:00—11:0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楼1509室,逾期恕不受理。

  十五、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具体得分分配:过往完成动迁服务工作业绩得分0-25分;第三方评价得分0-15分,动迁工作方案得分0-30分,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得分0-20分,报价得分0-10分。(具体详见动迁服务评分表附件5);

  2、投标人总得分=业绩得分+第三方评价得分+动迁工作方案得分+项目团队组织架构得分+报价得分

  3、不满足招标公告第十二条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不参与评分。

  十六、中标单位的确定:招标人组织5人评标小组,依照上述第十五点评标办法评比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七、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放发包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发包通知书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十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5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8085447

  本公告在天河区信息网(网址:http//www.thnet.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从实际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中标单位。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信息网发布。

  附件:

  附件1:动迁服务工作委托合同(模板).docx

  附件2:投 标 书.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附件4:报价书.docx

  附件5: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6:动迁工作评分表.xlsx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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