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13时许,在天河区林和街辖内天河北路天河商旅在建项目发生一起由吊篮侧翻引起的高处坠落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园林局、区总工会、林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技术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详见附件: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pdf
天河区“11•24”事故调查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