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 > 财政改革、财政政策和规章制度

(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26 16:35:04 信息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浏览量: -
A+ A+ A+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附件下载: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docx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5月5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