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办函〔2018〕229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河区
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天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领导我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我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陈加猛区长
副组长:黄凯旋副区长
成员:陈志贤 区发改局局长
吴 杰 区财政局局长
张海波 区商务金融局局长
黄永常 区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区编办。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详见附件下载。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河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