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 > 街道办事处财政预决算 > 龙洞街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23 17:03:05 信息来源:龙洞街 浏览量: -
A+ A+ A+

  2021年3月25日至4月9日,天河区审计局对我街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6月17日对我街出具了《整改函》(穗天审函〔2021〕90号),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街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整改函》指出,龙洞街办事处未及时在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录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公车运行维护费公示信息不完整。该街办事处的公车系统公示该单位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168,150.01元,财监系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1,145.91元,二者存在712,995.90元差异。不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二、提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员抓紧熟悉新系统的操作,并在新系统上完善单位及车辆的基础数据,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和“五、加强运维费用及公务租车管理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所有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加油(充电)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运维费用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每月25日前按规定公示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上月行使里程、运维费用等情况”的规定。

  针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我街组织财务人员和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登记人员加强学习《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梳理相关工作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公务用车运维费用管理,及时在新系统上录入维修费、加油(充电)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运维费用信息,确保数据无误,提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并要求公务用车管理员进一步熟悉新系统的操作,在新系统上完善单位及车辆的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3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