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
年
12
月
3
日
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天河区财政局局长 陈树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2013年天河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我局受区政府委托于2014年2月向天河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作了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已于2014年9月29日批复我区决算(批复数与上报数一致),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决算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81,816万元,市补助收入186,20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60,8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8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8,478万元。上年结余180,083万元,调入资金2,093万元。收入合计950,195万元。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9,090万元(其中: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01,273万元,市补助支出67,817万元),上解市支出60,921万元,增加预算周转金3,77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000万元,调出水利建设资金13,034万元。支出合计814,823万元。
按广州市财政局决算批复,2013年区可支配财力725,584万元(不含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收支相抵,2013年我区公共财政收支总结余135,37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支出135,053万元(其中:市补助结余95,873万元),净结余319万元。
二、基金决算
2013年基金预算收入9,606万元,市财政补助收入6,8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0,942万元;年终结余113,723万元(其中:市补助结余45,139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