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概况
一、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职能简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建设和市政、水务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拟定本区市政、水务、公路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资金落实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局系统城市维护费的统筹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开发项目手册年检的初审。
(五)监督和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的主体行为。
(六)按市、区分工负责房屋建筑、市政、水务、公路设施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区辖内在监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水务设施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管理;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落实工地的文明施工措施;参与编制区辖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重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
(九)配合市执行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政策。
(十)负责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市政道路(含桥梁、隧道)开挖、临时占用的审批权,对侵占和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监督市政设施、公路设施养护单位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涉及水利设施建设、管理的行政审批权;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制度;履行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职能;对侵占、损坏水利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监督水务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水事纠纷。
(十二)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许可、排水管网接驳、临时占用排水设施的管理工作;对排水设施各种标准、规范、规程进行监督,依法履行对施工临时排水和排水设施接驳、改建、占用的行政审核、审批权,对违法侵占、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或行政处罚;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三)组织、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水务设施运行的质量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全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核补事业单位1个。
纳入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2012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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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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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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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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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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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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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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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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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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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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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市政维修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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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补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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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人员构成
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系统总编制人数184人,在职实有人数165人,比上年增加1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103人、军转干编制0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机关雇员9人、其他编制13人;离退休人员108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8人。
第二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 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三 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四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六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七 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收入总计286,770,148.69元,支出总计289,815,321.47元。与2011年相比,收入增加77,006,274.84元,增长36%;支出增加70,515,903.66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基建项目及其他专项,如车陂涌水闸工程、猎德涌升级改造工程、渔沙坦柯木塱地区供水工程、渔沙坦小学综合楼体育馆(设备用房)工程、水库移民资金等;二是部分工程进入施工结算阶段需支付工程款,如华快黄埔大道排水改造工程、天源路天河客运站段内涝改造工程;三是城市内涝整治经费增加,如采购应急排涝泵车系统、排水设施清疏养护改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收入合计286,770,148.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6,615,863.66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9%,其中: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8,271.49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569,471.56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442,959.4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538,6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款)2,841,369.86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
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8,602,906.64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4,035,836.34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4%;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4,645,402.78元, 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2,277,309.21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393,246.58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3,175,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6,179,8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33,238,876.66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1.6%;扶贫(款)91,350.00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112,494,591.88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9.2%。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360,005.26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款)2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520,866.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3%。
2.其他收入154,285.03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之外取得的收入,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包括: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54,179.06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款)105.97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支出合计289,815,321.4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545,49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442,959.4元,主要用于局及属下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5,972,649.25元,主要用于局及属下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经费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3,609,016.66元,主要用于属下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520,866.00元,主要用于局及属下单位人员公积金、货币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259,269,83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其中: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8,271.49元,主要用于华景小学装修设计费结算款支出;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569,471.56元,主要用于华景小学、泰安小学、47中汇景学校改造工程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538,600元,主要用于柯木塱村水库移民补助;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款)2,841,369.86元,主要用于渔沙坦村、凌塘村、黄村等水库移民住房改造补助。
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784,436.45元,主要用于局及属下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需经费等;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5,025,474.34元,主要用于区内道路公路挖掘修复、交通设施维护等;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1,137,120.67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督业务费、编外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2,277,309.21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大中修、排水设施养护、原市管下放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393,246.58元,主要用于补助各村路灯电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3,175,000.00元,主要用于原市管下放市政设施桥梁隧道的养护;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6,179,800.00元,主要用于属下事业单位天河区市政队新建办公楼。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33,238,876.66元,主要道路排水改造、城市防汛内涝整治、水利工程的改造;扶贫(款)91,350.00元,主要用于省属水库移民补助;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114,449,498.08元,主要用于河涌综合整治、清淤,河涌水库泵站的维修养护,城市防洪,排水设施养护、清疏,农村供水工程改造等。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360,005.26元,主要用于道路人员经费及农村公路改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款)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建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工作经费。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及构成情况
本部门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15,91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2%。与2011年相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588,626.57元,下降52.1%。主要原因:一是2011年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原市管下放市政设施养护费、市政大中修工程、市政道路清疏养护费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2012年则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中列支。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8,271.49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442,959.40 元,占4.5%;城乡社区事务(类)54,453,583.76 元,占54.9%;农林水事务(类)33,330,226.66 元,占33.6%;交通运输(类)360,005.26 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类)6,520,866.00 元,占6.6%。
(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8,271.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华景小学教学楼装修设计结算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44,15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298,804.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主要用于局属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
3. 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54,816.7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42,144.3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主要用于局机关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605,945.5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主要用于局属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转经费及财政返还经费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5,025,474.3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主要用于区内道路建设、道路公路挖掘修复、市政大中修,交通设施维修养护等。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道路建设工程结算未完成,工程款无法支付完毕。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4,645,402.7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主要用于在编人员、雇员、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经费以及新业务楼装修工程款。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质监站新业务大楼装修工程在2012年没有竣工完成,导致各项设备的采购不能进行,款项无法支付等。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6,179,8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主要用于属下事业单位天河区市政维修队新建办公楼。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工程未完成预算的部分是区市政维修队自筹资金,该单位自有资金不足,无法支付。
4.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8,422,859.8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道路排水内涝改造、水闸泵站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728,220.1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前期工作(项)52,401.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道路水浸点改造。防汛(项)1,797,982.0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排水设施加强性清疏、水库放水涵改造、泵站清淤。其他水利支出(项)2,237,413.6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主要用于水库除险加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利普查等。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龙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结算未完成,工程款无法支付完毕等。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91,35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主要用于省属“投新靠友”水库移民资金补助。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水库移民联系不到。
5. 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200,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路站道班人员经费。公路运输管理(项)160,005.2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维修等。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97,195.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属下事业单位人员的公积金。购房补贴(项)3,823,671.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属下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的货币补贴、物管房维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490,000.00元,本年收入188,489,589.09元,本年支出190,444,495.2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5,093.8元。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项目支出190,444,495.2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主要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市政设施桥梁隧道、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城市防洪等。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程结算未完成,二是柯木塱地区供水工程、渔沙坦小学综合楼体育馆工程(加压站设备用房)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未谈妥无法施工及支付补偿款等。
六、“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2年,天河区建设和水务局部门(含所属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天河区市政维修队等)共3个单位、165人,“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76,141元,比上年增加6,341元,增长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83,623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66.6%,比上年增加90,523元,增长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以旧换新购置三防指挥车一辆。
开支内容包括:
公务用车购置费292,824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1辆公务用车予以报废处置,更新购置1辆;经批准新增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汽车0辆。更新购置支出292,824元,平均每辆292,824元(该车属特种车辆,主要用于三防现场指挥、协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0,799元。本部门(含所属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天河区市政维修队等)共3个单位,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890,799元,减去公务用车租赁费0元后,平均每辆31,814.25元。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巡(稽、核、巡)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本部门负责天河区房屋建筑、市政、水务、公路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征地拆迁等监督管理,每天需检查工地、巡查道路及河涌。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592,518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工作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含外宾接待),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3.4%,比上年减少84,182元,下降1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区各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消费。
开支内容包括: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2,518 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共3个单位与国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等。本部门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市政、三防、安全生产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开展辖区内市政道路、公路设施、工地实施安全检查;开展市政道路及地铁征地拆迁、河涌整治、城市排水等巡查督导协调工作以及接待其他省、市、区同行来我局考察参观等工作交流活动的公务接待费用。
七、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汇总本部门2012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合计14,780,309.92 元,占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4.9%。
附件:201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