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供电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详见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pdf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地方电网供电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详见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