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价格和收费 > 价费标准 > 商品价格

(转载)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22号)(2021年第22号)》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19 10:06:04 信息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量: -
A+ A+ A+

市公安局,各区发展改革局: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22号).pdf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