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减税降费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

(转发)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发表时间:2023-07-06 17:34:06 信息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浏览量: -
A+ A+ A+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