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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19-10-31 09:06:3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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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1030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33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区委在今年2月组建审计委员会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在区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区审计局的机构和职能设置进一步完善,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落实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支出绩效等的审计监督,既坚持依法审计、坚守底线,又着眼发展、着眼创新、着眼改革,为推动天河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各部门(单位)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认真执行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着力推进本区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地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全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4%。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4亿元,为支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驱动、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财力保障。其中: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达到53.67亿元,民生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审计整改力度增强,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统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并着眼根源性整改,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能马上进行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分步落实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38619万元总支出1718788万元,结转结余1983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48562万元总支出199687万元,年终结余488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76万元、总支出26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6904万元、总支出3568万元,年终结余133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未达预期。

2018年天河区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公厕升级改造项目2个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天河区档案馆建设工程4个项目未能按2018年计划进度推进。截至2018年底,4个项目均未正式动工建设,导致年初预算资金调减幅度均在80%以上。

(二)部分二次分配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二次分配不及时。抽查21个二次分配项目,发现有16个项目二次分配不及时,未达到相关文件规定在1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并办理二次分配的要求,最长的在资金下达后9个月才进行分配

2.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2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二次分配手续,直接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付专项经费给各街道,涉及资金244.45万元。

(三)部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63个单位(含二级单位)228预算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76个单位(含二级单位)186个项目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按要求从数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首次对区级76个部门实现全覆盖,涉及2018年度预算资金173亿元其中:对12个部门进行传统部门预算审计,对64个部门采取大数据分析、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或管理不到位。

一是未按十三五规划对园区各分园进行整合升级,某分园土地收储以及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建设仍较缓慢;二是未能有力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导致当年该部门收储地块出让收入为零三是部分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017年至201859重点信息化项目26个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四是户外招牌整治等4个项目因招标工作滞后导致项目推进缓慢;五是2.6万平方米储备用地未有效管理导致被违规利用,对部分基本农田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被搭建窝棚或堆放垃圾等问题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还不够严格。

一是3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或其他财政资金13474.91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收非税收入52.49万元;二是8个部门超预算支出培训费或差旅费,涉及资金130.22万元;三是1个部门向不符合扶持办法规定的对象拨付扶持资金30万元;四是1个部门未经审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6.71万元;五是2个部门外聘服务资金支出绩效不高,未能较好实现内部审计或资产管理目标

(三)资金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

一是9部门存在未登记资产、账实不符或未从在建工程转记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资金9773.79万元、建筑面积合计9259.59平方米;二是3部门存在资产闲置问题,涉及资金233.39万元;三是2个部门3处物业出租、出借未经审批或公开招租;四是1个部门85项已接收的公建配套设施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面积8733.75平方米;五是2个部门未做好机构改革后资产划拨交接和并账工作

(四)内部控制管理还不够到位。

一是4个部门有111项已完工投入使用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2个部门个别项目在未完成或未验收情况下支付全部款项,涉及资金41.16万元;三是2个部门超标准或超需求配置、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四是2个部门个别采购事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资金357.28万元;五是7个部门存在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内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区审计局积极组织开展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审计。截至2018年底,天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较规范,债务风险防范控制较好。

(一)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情况。

天河区对口帮扶梅州市兴宁市35个定点相对贫困村,2016年至20188月,共投入帮扶资金10735.27万元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除上市级统筹资金外,2016年至20186月,共投入帮扶资金473.2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能积极落实对口扶贫项目,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1被帮扶村对投资种植合作社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掌握投资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涉及资金40.25万元;二是3被帮扶村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涉及合同金额153.89万元;三是4被帮扶村的帮扶资金使用率偏低,共投入1123.75万元,已支出591.86万元,支出率仅为52.67%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天河区水环境治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猎德涌治理工程和天河区渔沙坦村、龙洞村等9个城中村污水治理及自来水改造工程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截至20189月底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猎德涌未实现全流域雨污分流,猎德涌源头至花城大道段存在30处雨污溢流口,个别溢流口存在长期大量污水直排河涌的情况;二是渔沙坦村立管工程未严格按图施工,将部分污水管和雨水管混三是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工程施工与监理记录不一致个别工程严重超期达3年以上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四是部分中标合同签订超过法定时限;五是猎德涌景观升级改造3工程档案管理不善,存在资料收集不全或缺失现象。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提质增效振兴实体经济政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民生政策等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重要工作,创新举措,真抓实干。

2019年第一季度,天河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18.76亿元,位列广州市各区之首;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19.33亿元,同比增长12.1%,占GDP比重73.2%,经济质量效益实现稳步提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天河优创”“天英汇”等平台增强区域创新发展动力,截至2018年底,全区高新企业数量、专利授权量、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等均居全市第一。

近期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科技扶持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主要存在扶持力度不足、扶持重点不明显等问题2018年天河区投入科技创新资金61029万元,剔除按上级要求配套的扶持资金外,天河区自主安排的科技扶持资金仅7392万元,占比12.11%企业户均扶持金额为17.43万元,对企业扶持重点不突出,对高成长性企业扶持力度不足。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审计情况

(一)环卫保洁经费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推进情况。结果表明,天河区有效实现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精细化提升,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39个居住区配套垃圾压缩站未按规划建设移交或投入使用,而已投入使用的垃圾压缩站存在布局不够合理问题二是生活垃圾处理量持续增长2018年增长率6.44%,减量化处理力度不足三是餐饮垃圾收运处理能力不足四是未按街道需求统筹调配环卫保洁机械车辆设备部分设备使用率低甚至闲置。

(二)科技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R&D投入等3财政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天河区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力度,在增强区域创新发展动力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抽查8家企业无研发团队,软件著作权均通过外购取得;二是41家企业获科技专项资金补助后于2017年至2018年间迁出天河区,涉及补助资金757.65万元未追回;三是由于未严格审核导致4家欠缴税款企业获得补助资金24.64万元。

(三)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189月,天河区建成并投入使用视频监控点7714个。视频系统项目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形成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改制村视频项目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未覆盖合同约定时间,无法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二是96套高清道路卡口在投入使用后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资金1988.51万元;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对视频线路故障扣除租赁费用44.56万元;四是监理公司对改制村视频、高清道路卡口系统等项目履行运维监理责任不到位。

(四)应急避护场所设施专项审计情况。

对天河区2017年计划完成38处应急避护场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存在建设推进缓慢和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38处应急避护场所中有35处未计划在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二是2017年全区共安排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资金723.1万元,但当年仅支出211.7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2个街道使用应急避护项目资金或管理相关资产不规范,涉及资金20.76万元;四是部分应急避护场所的应急标志牌、应急设施和物资等设置或存放不规范;五是全区21个街道均未制定详细的应急安置预案未组织应急安置演练

六、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科韵路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结果表明,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程序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未按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抽检部分人行道自行车道混凝土厚度花岗岩砖厚度不合格;二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签署订立时间。

七、街道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对3个街道20162017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街道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执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3个街道在20162017年共有8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预算资金1652.92万元;二是2个街道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96.34万元;三是2个街道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或培训费,涉及资金35.29万元;四是1个街道违规向下属居委会划拨资金43.28万元五是2个街道的社区居民活动经费结余763.91万元未充分发挥绩效1个街道有302.28万元2年以上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报区财局进行清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个街道自有工业用地11471平方米出租按规定程序公开招租二是1个街道7处物业长期处于空置状态涉及面积1499.47平方米三是2个街道15处物业(面积2221.77平方米)和113.33万元设备器材登记固定资产四是2个街道4处物业和部分报废或调拨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1个街道存在盘亏资产未及时报损和资产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五是1个街道3处公建配套用房应收未收,涉及面积589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和工程管理方面。

一是3个街道租赁办公用房或采购设备、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22.43万元;二2个街道22项建筑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街道10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未按规定进行结算评审1个街道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四是1个街道公务出行租用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涉及费用5.89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196,本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正通过上缴资金、建章立制、加强培训等方式进行整改。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尽职担当、攻坚克难意识仍有不足,部分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够、理解不到位,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二是未能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理念,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项目前期可行性等准备工作不扎实,“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问题仍存在。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有待加强,部分预算安排没有明确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科学,部分部门(单位)“重进度,轻绩效”,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追责问责不到位。

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好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二是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和高端服务业发展,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统筹推进重大发展平台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为产业导入提供多样化空间资源。

(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年度预算安排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转结余以及与项目实际进度有效衔接,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向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民生等领域倾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范围,确保审计独立权威;拓展丰富内部审计内容,根据经济新常态对审计的目标要求,加大在政策落实、工作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强化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服务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聚焦打造活力新天河,实现“四个出新出彩”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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