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号
(总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0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天河区审计局对天河区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采取“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报告”的组织方式,主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和重点单位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对天河区75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编报及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过“紧日子”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非税收入管理等四个模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了审计,对39个重点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部分重要审计事项追溯了相关年度或延伸了相关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随着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的持续推进和天河区依法治区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各有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一般性支出未按要求压减5%以上。
2019年全区一般性支出216 159万元,比2018年的235 007万元压减8.02%。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单位的一般性支出不减反增,增加金额1 927.19万元,未达到压减5%以上的目标。
(二)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审计抽查部分重点单位,发现6个单位15个预算项目因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推进缓慢等原因在2019年年中进行了指标调减且调减幅度均超过50%,涉及预算金额4 822.63万元,当年调减3 827.72万元,调减率79.37%,包括环境提升、营商环境、民生等事项。
(三)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1.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 773.41万元。2019年,有5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 773.41万元。审计期间,上述应收未收非税收入已收回2326.48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9.79万元。2019年,有5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09.79万元。审计期间,上述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已上缴48.14万元。
(四)部分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4家单位未及时清理押金、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往来款,涉及金额305.05万元。
(五)部分机构改革单位资产划转不及时。
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有3家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未按“资产随职能和人走”的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账务、房产、设备和物资的划拨和交接工作。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天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相关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今后牢将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控单位一般性支出;二是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及资金支付工作;三是通过催收催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截至2021年2月底已收缴2 762.51万元;四是加大往来款清理力度,已清理23.65万元;五是加强与资产划拨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开展资产盘点核查等工作,推进资产划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