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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1-10-19 14:38:40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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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18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十八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天河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10月1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审计部门要加强整改工作指导,举一反三,总结教训,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职能作用。

  区政府及审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穗审委办〔2021〕12号)的规定,按照区委、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推动各部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监督台账,积极跟踪督促整改。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作用。

  区政府及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审计整改工作当中,重要审计情况、年度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区政府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导责任。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审计工作安排,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整改责任;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上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审计部门严格督促指导审计整改,一年来共批示11份。

  被审计单位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狠抓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把审计整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积极落实整改。对于事实清楚、权责清晰、整改相对容易的问题,相关单位能够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需要多部门协调、共同发力整改的,部门之间能够积极沟通,分工落实。通过落实审计整改,促进单位完善管理、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以审计整改落实推动工作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审计部门强化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区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监督台账,积极跟踪督促整改。2020年10月至12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问题,逐项逐条检查,一一指出需要进一步落实整改的问题,发出审计整改督促文书6份。

  (三)多方联动协作,加强审计结果运用。

  推动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贯通。为加强审计成果运用,2021年1月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巡审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巡审整改同落实,建立‘巡审结合’成果共享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备案机制,审计查出问题全部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备案,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监督检查审计整改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强化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协同。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审计部门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加强工作交流,对区人大常委会计划开展的审计整改调查,提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及重点项目、重点单位整改情况,协同人大监督开展整改监督。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报告依法进行公开。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审计发现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揭露同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一并整改,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追责问责相结合,提升整改效能。2020年12月,区政府印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明确预算管理权责,优化预算执行审批流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提升预算单位服务水平。

  二、区本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涵盖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开展的12个审计(调查)项目主要情况,包括区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以及决算草案审计,区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覆盖全区75个一级预算单位),天河区2019年下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同时对6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天河区城中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灵山东路、吉山新路街修补维护工程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总共指出被审计单位应整改问题54个,从整改结果看,截至2021年6月底,49个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率为91%,余下5个问题尚在持续推进中。

  (一)审计区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区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在绩效评价、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预算编制方面共查出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关于绩效运行监控覆盖面窄,仅对1个单位实施了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采取日常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运行监控覆盖力度,扩大覆盖面,2020年监控单位扩大到6个。

  关于一般性支出未按要求压减,9个单位不减反增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0年实施三轮压减支出方案,对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差旅培训因公出国大型活动等经费持续压减,确保“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项目支出。

  关于部门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2020年天河区部门预算的意见》,起草《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设“广州市天河区财政一体化平台”,优化项目库,设置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调整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强化预算约束,推动问题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非税收入管理、往来款管理、内控制度、资产管理4个方面共查出25个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5个仍在持续推进中。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方面。涉及问题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征收力度,完善收费及结算办法,并通过加强部门协调、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落实整改,已收缴非税收入3 019.50万元。

  2.关于往来款管理方面。涉及5个单位的借款、押金、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长期挂账,2个单位已完成整改,有3个单位尚在持续整改中。有关部门积极清理,退回部分款项,对无法清退的款项上缴财政,对不能收回的款项,依法向财政部门申请核销落实整改。由于涉及较多历史遗留业务,处理较为复杂,部分单位尚未清理完毕。

  3.关于内部控制方面。涉及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23项,建立财务主管、会计、出纳、资产管理员等岗位职责清单,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建立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内审保障力度,推动问题完成整改。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涉及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2个。有关单位针对存在部分资产未入账、报废或盘亏资产未及时处理等问题,加强资产管理,规范盘盈盘亏处置,及时报废,上缴残值,完成整改。区住建园林局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之间涉及机构改革的账务、房产、设备和物资的划拨和交接工作尚在整改持续推进中,相关单位应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加紧推进资产划拨。

  (三)广州市天河区2019年下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天河区2019年下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反映扶贫工作存在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相关帮扶单位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扶贫干部对扶贫工作的认识,通过终止不良项目合同、加强调研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确认投资收益收缴等方式,加强扶贫项目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确保帮扶项目让村民真正收益。

  2.有关火炉山森林公园绿化广场被征用借用未收回补偿费用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年5月,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天河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柯木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凤凰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火炉山隧道工程火炉山森林公园征地补偿协议书》《火炉山隧道工程广州市天河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地上附着物及绿化补偿协议书》,就有关补偿事项进行明确,约定由天河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收回征地补偿费659.89万元、附着物及绿化补偿费340.31万元,共计1000.20万元,待资金到位后上缴。

  (四)重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问题2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灵山东路、吉山新路街修补维护工程在项目管理、工程价款审核、工程变更等方面存在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业主单位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计整改,责成施工单位对沥青厚度不足、路面破损、人行道及交通标志未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完成修复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作出处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并责令经办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制定单位内部《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指引(试行)》等办法,完善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2.天河区城中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效率、集体土地开发利用率、集体资产交易和城中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等4个方面查出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完成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压实三资交易各方主体责任,取消村级交易平台,完善续租交易流程和资产评估标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加强集体资产交易监管;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街、村、社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和指导农村集体依托产业园区平台,盘活闲置、低效的物业资源,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合作建设方式打造高端楼宇经济,加强部门协作,将村集体用地招商统一纳入了全区招商范围;做好“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和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调查登记工作,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破解发展空间制约。垃圾处理费被截留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理。

  三、持续推进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较好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在持续进行中,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部分问题属历史遗留,有关资料残缺不全,又或者涉及的主体已经解散或联系不上,有的还涉及诉讼,需履行司法程序,整改进度较慢,如部分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难以顺利清理。

  二是部分问题由于需要多部门配合,加之手续繁琐,导致未能及时推进完成整改,如部分单位未做好机构改革后“资产随职能和人走”的交接工作,划拨、交接事项除职能、账务,还涉及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土地等国有资产,种类多,数量大,短时间难以整改完成。

  对未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部门将严格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做好督促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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