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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2-10-25 16:05:37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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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10月19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15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九届人大九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取得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稳增长促发展持续发力。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6 012.2亿元,同比增长8.2%,经济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全年税收收入87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8亿元。精准出台“双统筹36条”和软件业、高端专业服务业专项政策,兑现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资金5.8亿元。

  ——重点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投入12.92亿元扎实办好省、市、区民生十件实事。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新增就业6.6万人,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教育医疗事业提质发展,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一期校区、执信中学天河校区建成开办;新增社会办医疗机构113家,数量居全市第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效明显。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全区投入资金3.45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严格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积极发挥规范举债融资的拉动作用,用好用足债券资金;截至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7.96亿元,各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处在绿色区间。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持续提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要领导对审计工作作出批示45次。截至6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4个,持续推进整改中10个,整改完成率93%;建立完善制度23项,追责问责26人,审计整改成效显著,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更高、督促指导更细、计划措施更实、问责处理更有力。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7.56亿元、总支出175.85亿元,年终结转1.7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44亿元、总支出42.8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0.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3亿元、总支出0.2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73亿元、支出2.62亿元,年终结余0.1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天河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市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有效发挥财政稳定经济和社会大局的关键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街道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

  一是7个街道开设综合保障中心零余额账户后,仍从街道拨款至综合保障中心基本户或原环卫站基本户,涉及资金4 645.54万元。二是12个街道未及时注销原环卫站银行账户并处理相关资金,涉及资金3 014.01万元。

  (二)未按规定按月发放补助资金。

  2021年,1个单位在年末一次性发放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99.1万元,未按规定按月发放补助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天河区77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其中1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紧扣“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突出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重要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收缴。7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15.74万元;7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98.02万元。

  2.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或未按预算规定执行。1个单位支出27.29万元未纳入预算;2个单位未严格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120.2万元。

  3.结转结余资金299.9万元未按规定清理。5个单位有已完成或结转2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299.9万元,未按规定清理。

  (二)公务支出方面。

  1.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5个单位未按规定通过系统填报公务用车或租车信息;1个单位租用车辆未按规定审批;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加油费5.18万元。

  2.培训费超预算支出。1个单位培训费支出超年度预算13.41万元,超支121.92%。

  (三)内控管理方面。

  1.货币资金及银行印章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的3个账户共盘亏0.12万元,另盘盈现金0.31万元;3个单位的银行账户印章均由出纳一人保管;1个单位使用现金支付2笔费用共5.47万元。

  2.合同管理及财务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无法实行对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全过程管理;1个单位垫付5万元直接列“业务支出”科目,导致财务账未能形成债权挂账反映。

  (四)民生资金管理方面。

  审计以民生保障重要事项为靶向,紧密跟进民生关注热点,重点审计社区养老服务和居民活动经费使用绩效情况。

  1.部分街道颐康中心运营情况未达到要求。2021年,财政安排21个街道颐康中心资金共1 180万元,按相关采购合同约定颐康中心需提供全托养老、日间托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11类服务。审计抽查部分街道颐康中心,发现1个街道颐康中心仅开展了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4类服务,而更切合老人紧迫需求的全托养老、康复护理等7类服务均未开展;1个街道全托养老服务未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效果及财政资金绩效未能充分发挥。另外,有2个街道颐康中心合同条款约定和执行不规范。

  2.城乡社区活动经费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个单位2021年社区活动经费使用率低于30%;2个单位城乡社区活动经费249.44万元结转2年以上未按规定清理。

  (五)信息化项目管理方面。

  围绕高质量教育发展目标,审计抽查部分教育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重点关注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资源覆盖、项目效益等情况。发现:

  1.未出台全区教育信息化规划。1个单位未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出台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导致学校间信息化项目分散建设、系统相互割裂。审计抽查部分学校的视频监控、多媒体、广播、智慧图书馆等项目,涉及资金13 062万元,发现均采取“整体立项、单独采购、单独建设”方式,导致出现建设单位众多、同类项目数据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不利于学校间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以及项目规范化管理,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部分信息化项目使用绩效有待提高。2个教育信息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1年多后就暂停或停止使用;7所学校的“智慧图书馆”项目使用频率普遍不高。

  3.个别项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1个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未按规定预留5%的合同尾款。

  4.部分信息化项目变更或验收手续不完善。7个信息化建设项目取消部分建设内容未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及投资1 516.01万元;13个项目竣工试运行超过3个月未及时向区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涉及投资2 936.53万元。

  (六)工程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选定不规范。1个单位在三方比价选定小额工程施工单位活动中缺乏统一的选定原则、标准或依据,施工单位选择存在一定随意性。

  2.未严格履行合同。1个单位的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设,6个工程项目提前支付设备款和设计费50.47万元;1个单位部分履约保函不符合合同约定。

  3.未及时办理变更或竣工手续。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以未经设计、监理确认的白图开展竣工验收,未按规定完成各项变更审批;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4.部分工程款未扣减已取消工程量金额。1个单位个别工程项目未对实际已减少的工程量进行核减,仍按进度款全额支付4.19万元。

  5.未及时报送财评或未完成评审即支付尾款。2个单位4个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评审,涉及金额11 348.7万元;1个单位个别项目以未经区财政局盖章确认的初审金额作为付款依据支付初审全额97.62万元。

  6.工程资料不完善。1个单位部分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工程存在合同无签订日期,开工报告无工期、无相关人员签发等情况。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审计情况。

  2022年1-6月,天河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市资金)72.26亿元。同期,天河区已下达疫情防控资金预算3.12亿元,实际支出2.25亿元,比2021年同期支出(0.46亿元)增加1.7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天河区能够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截至6月底,天河区2022年新增债券发行金额6.7亿元,实际支出1.7亿元,总体支出进度25.37%。

  (二)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天河区共收到财政直达资金48 101.18万元,相关资金直接惠及群众45 376人次,直接惠及企业2 528户。审计抽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5项财政直达资金,涉及资金34 137.4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财政直达资金项目未按规定在30日内完成预算指标分配下达,涉及金额    12 165.15万元。二是个别直达资金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当年资金支出执行率仅为28.11%。三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不完善,直达资金项目库中的惠企利民资金支出总金额与惠企利民发放明细表的发放金额不符,相差116.94万元。

  (三)天河科技园产业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天河科技园在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新市场主体、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2项扶持资金审核不够严格导致对8家企业多发扶持资金80.4万元。二是对3家获得产业扶持资金后5年内迁离天河区的企业,未按规定追回扶持资金316.94万元。

  (四)“散乱污”治理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建设、整治工作落实、整治工作实施效果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天河区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源头治理、全面推进、分类处置、分步实施、智慧监管”的工作思路开展“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10家按规定应办理排水证的企业未及时取得排水证。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动提高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区审计局对天河区龙口西小学太阳广场校区建设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该项目总投资8 605.63万元,重点审计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资金预算能够落实到位,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财经法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程序以及相关合同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仍存在履约保函担保期限不足的问题: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8天才提供履约担保。二是担保期限覆盖不足,履约保函在工程仍建设中已失效且未重新提交履约担保。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残疾人康复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天河区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共支出2 705.16万元,实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9%以上,残疾人康复服务精准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经费发放审核不严格,对个别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或机构,多支付资助费2.25万元。二是部分资助经费拨付程序不规范,资助经费审核结果公示时间晚于拨款时间。三是未按规定更新残疾人证系统数据,存在部分残疾人户籍地址信息未更新、部分已死亡人员的残疾人证注销不及时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了区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审计了公建配套、存量住宅、非住宅物业和未开发建设用地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仍待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和政府物业调剂管理细则未按要求出台。二是公建配套建设移交管理体制机制不畅,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合力。

  2.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有19个单位219处公建配套设施以及3个肉菜市场应收未收。二是有26个单位238处公建配套、存量住房、非住宅等物业和1处国有土地5 388平方米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三是有33个单位1 097处公建配套、存量住房、非住宅等物业未按规定办理产权。四是有6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完成涉改机构资产处置交接工作、未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资产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 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方面。一是有25个单位361处公建配套、存量住房、非住宅等物业闲置。二是有3个单位3处面积共21 675.47平方米土地待开发利用。三是有1个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控不严,多付应无偿使用的办公楼租金195.2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审计了2户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底2户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5.92亿元、负债总额7.99亿元、所有者权益7.9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1户企业城改临迁费挂账未结转收入6 941.63万元;部分收支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涉及73.46万元。

  2. 企业人员薪酬管理方面。有1户企业存在:一是违反工资调整机制规定,在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情况下,年度工资总额增长。二是集团本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幅高于集团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三是薪酬评定未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3. 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有1户企业的3处土地资产和1处建筑物未在账上反映。二是有2户企业的2处建筑物未按规定办理产权。三是有1户企业一幢自有物业18 551.47平方米,空置率高达87.20%。四是有2户企业应收未收物业租金或物业管理收益48.48万元。五是有1户企业未就项目变更情况签订补充协议,未有效保障合理权益。

  4. 物业经营管理方面。一是有1户企业的2项物业租赁合同价低于租金参考价且未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有3项物业合同租赁期限超过规定最长租赁期5年。二是有1户企业将一处800平方米物业分拆为4份200平方米的物业合同进行出租,规避公开招租程序。三是有1户企业的8项商铺物业出租业务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租手续。四是有1户企业未经供电部门许可对外私售电源。

  5. 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有1户企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定存在缺陷,且未制定采购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二是有2户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合同管理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6. 建设工程管理方面。有1户企业存在工程比较考察程序不规范、工程变更及验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经济发展实际需求,抓好招商引资和市场主体培育、政策兑现和企业服务、财税收入和税源培植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激励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落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优化区属国企布局结构,加大注资力度,支持区属国企开展投资,推动国企国资做大做强。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支持保障能力。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强度和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等支出。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落实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监督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产生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合规安全高效。

  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财政资金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追踪问效。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分析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减非必要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勤俭办事业,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问责追究。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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