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审计结果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3-10-23 19:29:46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
A+ A+ A+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10月19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25次会议上

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黄永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各部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取得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

  ——经济发展实现量质齐升。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15.7亿元、增长2.4%,实现税收收入84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亿元。出台41条稳经济政策措施并扎实抓好落实,聚焦重点领域扩大投资,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6.4亿元。科技创新活力加速迸发,新增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量位居全市首位。

  ——重点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年完成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20亿元。投入7.75亿元统筹加快天河中央商务区“四个出新出彩”示范区、广州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等重大平台建设,平台发展能级不断提升。

  ——民生福祉保障有力有效。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发放保市场主体稳就业补助13.2亿元,惠及企业26万家次;新增就业6.7万人,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3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27个问题,已整改119个,整改完成率93.70%。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4个问题有103个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5个问题有13个已整改到位;要求持续整改的8个问题有3个已整改到位。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项,促进收回和上缴各项非税收入2011.89万元,清理结余资金299.90万元,追回多付资金209.72万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5.84亿元、总支出151.41亿元,年终结转4.4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7.82亿元、总支出46.5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47亿元、总支出0.44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51亿元、总支出1.4亿元,年终结余0.1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效发挥财政稳定经济和社会大局的关键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

  2021年至2022年,区财政局将天河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20912.7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

  (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到位。

  一是2022年12月底前送审的结算评审项目有93个未在规定时间办结,送审金额187088.91万元。二是区财政局制订的财政投资评审复核考核操作规程规定抽查复核比例为25%,未对抽查复核项目选取标准进行细化,导致抽查项目选取存在区域不平衡、重点资金项目未覆盖的情况。三是财政评审信息化管理不到位,存在系统更替但未将相关项目信息腾挪至新系统、未实现对所有评审项目全过程归口管理、评审管理系统未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22个单位未经区财政局审批租用67处办公业务用房,涉及面积22977.55平方米,租金709.16万元。二是区财政局未有效指导相关单位盘活用好闲置物业,审计抽查发现3个街道在有闲置物业的情况下仍租入相近面积物业作为业务用房。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天河区77个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其中1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及按照预算批复组织预算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 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收缴。8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729.97万元;9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78.81万元。

  2. 结转结余资金256.02万元未按规定清理。3个单位结余或结转2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256.02万元,未按规定清理。

  3. 部分经费开支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在街属企业列支办公电话费用、宽带费用1.37万元。二是1个单位在专项活动经费中列支不属于该项目的日常办公经费3.5万元。三是1个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就同一加班时间段分别向本级及下属单位重复申领加班费1237.50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 对运营服务方考核不严导致多支付运营费。1个单位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基地的运营服务方进行考核,由于考核不严,未能指出存在的未达考核指标要求问题,导致多付运营费19.65万元。

  2. 采购不合理造成物资闲置。1个单位因物资采购不合理导致780个环卫垃圾桶闲置超过1年以上,涉及金额约17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培训费管理方面。

  1. 培训费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在培训费中列支文明交通志愿者补贴10万元。二是1个单位委托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在未完成合同约定场次培训情况下即全额支付培训费用,多支付费用1.74万元。

  2.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示数据不准确。1个单位未及时在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录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导致公车系统中的公务车维护费公示数据不准确。

  (四)资产管理方面。

  1. 超配置金额标准租赁固定资产。3个单位超配置金额标准租赁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涉及金额共35.53万元。

  2. 超可配置数量标准配置固定资产。2个单位超数量标准配置单反相机等固定资产,分别超过标准配置4套、1套。

  3. 固定资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程序。1个单位以租代购3台电脑,规避了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9万元。

  4.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单位存在未组织年度资产清查盘点、部分资产盘亏、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存放地点、资产调拨划转不规范等问题。

  5. 资源回收站接收工作未完成。天河区21个街道共建成“两网融合”资源回收站115个,其中有60个具备移交条件的资源回收站未按规定移交主管单位接收使用。

  6. 公建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有1处公建配套设施(面积75.64平方米)于2022年10月5日被一家眼科医院违规占用;有3处公建配套设施(面积共1575.98平方米)闲置1年以上,未发挥资产效益。

  (五)内部管理方面。

  1. 内部审计工作有待加强。一是1个单位2021年10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1年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并支付合同约定费用4.25万元,但截至2023年5月19日仍未出具审计报告,超过约定服务时限1年以上。二是2个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完成整改。三是1个单位内审机构复核把关不严,导致内部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出现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2. 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4个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如:无内部审计制度,无存货管理制度,造成出入库对账不规范;无内部采购制度,造成单位采购计划、组织和验收不规范;无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签订和执行不规范等。二是1个单位购买印刷服务未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涉及金额26.52万元。

  3. 合同履行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采购宣传视频制作服务,成品交付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迟两个多月,但该单位仍全额支付9.8万元;1个单位提前向人力资源公司支付人员劳务费,涉及金额8.14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按合同条款对保安服务情况进行质量考核,但仍全额支付保安服务费185.07万元。三是1个单位2022年10月委托研究机构编制调研报告并支付了首期款项3.6万元,但截至2023年5月18日调研报告仍未完成初稿编制,超过约定服务时限半年以上。

  (六)工程管理方面。

  1. 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个单位共有4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预留比例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涉及合同金额共70.43万元。

  2. 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完成财政投资评审。2个单位共有7个已完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完成财政投资评审,涉及合同金额共366.61万元。

  (七)财务管理方面。

  1. 银行账户印章由同一人保管。1个单位本级、工会、下属单位及辖属居委会共17个单位的银行账户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均一人保管,未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2. 部分财务报销未取得发票。1个单位2022年3月支付保安保洁费19.92万元,未按要求取得发票,仅以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3. 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不一致。1个单位未定期将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进行对账,导致两个系统的数据存在不一致。

  4. 现金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现金收取职工伙食费7笔共9.72万元,凭证后未附现金收入明细表,仅附现金签收单且签收单所签经手人与实际经手人不一致。

  5. 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的体育场地整体翻新,支出213.67万元未按规定记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二是1个单位开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及卫生清洁服务费票据共763万元,在开具票据的当月未按权责发生制将上述款项纳入“应收账款”核算,而是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才进行会计核算。三是1个单位在计提和支出经费时重复列支“业务活动费用”,导致虚列费用及负债5830.58元。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开展对3个单位落实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质量发展方面。

  1. 未建立健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对受扶持企业跟踪服务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2个单位共发放企业扶持资金58738.47万元。审计发现,上述单位未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有标准、有计划地进行跟踪服务,也未健全与其他部门的互联互通机制及时全面有效掌握受扶持企业经营变动情况,导致未及时掌握受扶持企业外迁情况,截至2022年10月底,分别未追回外迁企业相关扶持资金490万元、42.68万元。

  2. 未及时制定培育消费中心城市方案。2021年11月,广州市要求各区制定出台本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1个单位负责牵头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于2022年5月提交《天河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送审稿),但截至2022年10月底,该方案未能出台,导致未能有效落实相关单位职责任务。

  3. 对天河基金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受区政府委托对天河基金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但履职不到位,未出台具体措施指导监督天河基金做优做强,天河基金在经营模式和成效上存在未及时调整经营模式、设立的子基金募集资金规模小、年均1.36亿元以上的资金闲置未开展项目投资等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 服务企业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未制定服务重点企业的内部制度,重点企业的档案未按照规定每月更新,未记录联系和服务企业工作等情况,对2020、2021年收到重点企业诉求70条,未严格对协调反馈情况进行闭环管理,未记录后续跟进情况。对于部分迁出的“四上”企业,未及时上门了解企业诉求及困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做好安商稳商工作。

  2. 未充分盘活利用科技金融集聚区。2020年10月,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投入运营,1个单位负责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引进、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广州国际科贸中心4192.5平方米场地。但截至2022年10月,上述物业入驻3家机构,使用面积878.2平方米,尚有3314.3平方米未能利用或盘活。

  四、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东园小区微改造工程项目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东园小区微改造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和投资效益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程序以及相关合同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项目建成有效改善了小区环境品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该项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超期18个月。二是楼梯间拆除墙面、挂钢丝网加固抹灰、等部分工程发生变更或者工程量产生变化,未及时履行变更和签证手续,按概算金额多计工程量约54.07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根据2022年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了5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六、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保重点、促统筹、提精度,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重大任务,统筹财政资源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找准发力方向,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切实推动决策部署转化成具体项目。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清理拖欠账款等助企纾困政策,利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财政金融工具,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力度,力争精准滴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支持天河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精准落实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政策,加大重点民生项目推进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擦亮发展的温暖底色。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一是增强“先谋事、后预算”理念,做好重点资金支出的前期谋划和项目准备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二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和无预算支出,将资金优先用于亟待支持领域。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深化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一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着力提高对重大风险的预见、应对、处置能力,强化保障“三保”、重点项目和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财政库款安全。二是加强政府债券的监督管理,对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管得住。三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投资管理,加大闲置资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天河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