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小龙虾消费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16-08-15 02:11:19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A+ A+ A+

近期,我省发生若干起因食用小龙虾而导致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案例。为引导安全消费,保障民众饮食安全,现就小龙虾消费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在外就餐吃小龙虾时,选择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消费。网络订购小龙虾时,也要确认供餐单位的有效资质。不要光顾街头流动摊贩或无证经营单位。

二是进食小龙虾时,仔细观察一下小龙虾的躯体,选择尾部蜷曲的小龙虾进食。不要进食感官异常的小龙虾。

三是由于小龙虾蛋白质含量高,而蛋白质腐败后对人体健康会带来很大损害,因此不要进食“隔餐”小龙虾。不要过量食用小龙虾。

四是对小龙虾过敏的人,要自觉抵御小龙虾美食的诱惑,避免发生过敏性食物中毒。

五是自行烹饪小龙虾,建议用清水浸泡2~3个小时后,刷洗干净、高温煮熟后食用。

六是凡进食小龙虾后24小时内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