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5月7日,对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5月7日,对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