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者每次服务开始前及结束后,须在《广州市天河区博物馆志愿者工作记录表》进行签到及签退登记;
2.志愿服务期间须着志愿者服装;
3.志愿服务期间不得脱岗,暂时离岗也须请假;
4.志愿者在服务期间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正大方;
5.志愿者不得通过讲解收取游客费用;
6.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如:游客晕厥、物品丢失、游客争执、游客受伤、人员走散等情况,不要自行处理,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汇报情况;
7.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只能接受本馆工作人员安排调配;
8.志愿者不得将志愿者服装借与他人使用;
9.志愿者表现消极而影响志愿服务工作者,或表现与志愿者工作身份不符、有损形象者,将劝其退出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