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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付 基本编码 1190137000 实施层级
子项名称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付 实施主体 天河区民政局
实施依据 "1.《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2008年省政府令第126号)第十一条;2.《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粤民优〔2010〕1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