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专栏

天河府行复〔2022〕132号

发表时间:2022-07-15 17:45:44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A+ A+ A+


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2〕132


申请人:徐某洪

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肖泽顺  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3月24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对其举报事项,于2022年3月25日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行政复议材料,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审查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6月8日向本府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相关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府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