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专栏

天河府行复〔2022〕247号

发表时间:2022-07-23 17:46:03 信息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
A+ A+ A+

  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

  天河府行复〔2022〕247号

  申请人:李某欣

  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肖泽顺   职务:局长

  申请人李某欣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5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对其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结案反馈,于2022年5月29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于2022年6月1日收到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已依法立案受理。

  此案审查期间,本府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人表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相关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府决定依法终止该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