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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关于2021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情况的说明

发表时间:2024-08-30 10:29:53 信息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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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 号)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全面推进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对 2021 年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评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21 年所印发的文件均不进行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调整。

  下一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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