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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走进天河 >> 城市规划 >> 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0.6 燃汽工程规划
2004年11月25日 10:54:57

(一)现状 天河区内现有油制气厂一座,终期规模 40万立方米/日,区内的燃气中压管有中山大道2XDN500,黄埔大道DN500,广州大道DN500,天河北路DN300,天河东路DN500一DN300。

(二)规划依据、原则和目标 1、规划依据 ①《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人民政府,1996年3月) ②《城市煤气行业200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中国城市煤气协 会,1994年) ③《煤气规划设计手册》 ④《广州市油制气厂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1988) ⑤《广州市城市煤气规划》(1993--2010年) 2、规划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城市燃气规划遵照因地制宜,全面安排近、远期相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 3、规划目标 到2005年,城市居民(含农业人口、常住流动人口)燃气普及率达90%,部分商业、公福(如饮食、食堂、旅业、服务行业等)和少量工业(如陶瓷、玻璃、纺织等轻工业)使用城市燃气。到 2010年,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达98%以上;绝大部分商业和公福、部分工业使用城市燃气。建立完善的城市燃气管理法规,供气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最大程度地方便用户,满足用户需要。

(三)规划内容
1、气源 天然气是现代化城市最理想的燃料,也是天河区气源的最终选择。天河区在未实现天然气供应之前,区内将使用城市燃气管道油制气(热值为6500Kcal/NM3)为气源。
2、用气量预测: 根据广州市居民年耗热定额用75万Kcal/人.年考虑,天河区日生活用气量为 28.83万NM3(油制气),19.73万NM3(天然气),公福用气及工业用气按日生活用气量的65%计算,则公福用气及工业用气量为 18. 74万 NM3(油制气), 12. 83万 NM3(天然气),天河区日总用气量为 47. 57万NM3(油制气), 32.50万 NM3(天然气)。
3、燃气管网规划 现状区内燃气中压干管予以保留,为满足规划供气要求,需要增加一些燃气中压干管,如广园东路上的DN600与珠江新城花城大道上的DN300燃气中压干管。 在中远期内,为配合各地块的开发建设,规划沿道路网的慢车道或绿化带装设燃气管,以解决各地块的用气。
4、规划管理的要求 1)城市燃气设施(尤其是管网)必须满足天然气的要求,要充分考虑各种气源的互换性和燃气采具的适应性。 (2)市民用气量标准是每人每年耗热265兆焦(68万Kcal),即每户每日耗热27. 2兆焦,亦即每户每日耗用1立方米标准燃气(标准燃气的热值为 6500Kcal/NM3(油制气), 9500 Kcal/NM'(天然气))。
(3)市民用气量和商业、公福、工业用气量的理想比例是:1:0.65,燃气供气量不足时,应优先保证市民用气量供应。
(4)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应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同步进行。新建住宅的室内煤气管的设计、施工应纳入住宅建设工程,与住宅建设同步进行。
(5)在未实现管道气之前,现有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其配套设施不得改作它用。
(6)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站(点)及其有关设施必须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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