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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用房抢人才!高层次人才免租金入住!

发表时间:2020-01-06 20:14:00 信息来源:南方+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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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分配管理进行了规范,并对市本级人才公寓的分配对象和分配程序进行了明确。


    租赁期限为5年

     在人才最关心的租金方面,《办法》提出,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
       选址方面,人才公寓项目规划选址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因素,优先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便利、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公共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教育、医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套。

      面积也有详细规定。《办法》提出,新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面向高层次人才的,按规定面积为85至200平方米。租赁也有期限。《办法》提出,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批准后可续租。

  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30%

广州提出人工公寓供应主体多元化。其中政府人才公寓以各区主导建设和筹集为主;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施建设;鼓励在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建设。同时,也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以及鼓励企业将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自持租赁住房用作人才公寓。

 
如何建设筹集房源多渠道?《办法》提出,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盘活存量房源等7大类建设筹集人才公寓。其中,《办法》特别指出,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在破解用地难题方面,《办法》提出要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预留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人才公寓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办法》还提出,供应对象分类设定,坚持服务产业、服务发展、分类实施、梯度保障。按“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供应对象按照市本级、区级、用人单位分类设定,适用范围广,受众层次多。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组织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

其次,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用人单位自行筹集建设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有剩余房源的,可向市、区指定的人才供应。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将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增强人才在广州的获得感和归属感,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更多助力。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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