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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文件

关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24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天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实践中当好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