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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变更为集团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表时间:2020-12-28 17:25:09 信息来源:天河政务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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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7 22:40:45

  张女士:母公司变更为集团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20/12/28 15:36:13

  天河政务中心客服: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可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加盖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档案查询章的章程)、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打印子公司章程,需盖工商的章。

  (5)子公司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或决定内容应包括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

  (8)营业执照副本。

  限制条件

  ①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申请“冠市名”和“免冠”企业名称的,无需审查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子公司的数量,但应至少含有一个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

  ②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申请冠省名企业名称的,母公司应当符合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以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5000万元以上、其中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条件;子公司应当符合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条件。

答复部门:天河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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