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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07年12月10日 11:16:00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机要、督办、调研、档案、保密、信访、议案、提案、政务信息、机关财务、接待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的基建、物资设备、环境绿化、爱国卫生、房屋维修、交通防火安全、保安管理、通信、文印、水电、饭堂等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建设与计算机推广应用及计算机硬件设备与相关软件配置的统一管理等工作。

  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人事科、监察科(合署办公)

  负责干部的管理和考核;管理本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档案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负责计划生育;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负责拟定专业技术人员、临时人员、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负责退休人员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家赔偿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主持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制订本局廉政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法制和廉政教育;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局内部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预算科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根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增收节支、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制定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汇总、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分析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审定区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

  国库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财政支出管理体系;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审核、调度和帐务处理;负责国库资金的测算和定期提供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监测区本级财政收支进度;审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和办理零余额帐户印鉴预留手续;审核批复部门预算的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负责财政收入退库及按国家规定先征后返还的审核拨付;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年报、月报、旬报以及汇总全区财政决算报表。

  行财科 
 
  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法规和各项制度;提出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行政事业经费部门预算及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事业经费部门预算的管理及监督;负责汇总、编制全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经费项目年度决算工作及有关月报、季报、年报编报工作;负责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会计管理科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审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审批代理记帐机构的资格,核发《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书》;拟订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会计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区属有关单位的财政收支、资产与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加强财政收支、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企业财务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的法规和各项制度,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坏帐核销;负责境外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财政登记证联合年检的审核、场地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审核汇总年度决算报表;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

  拟订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制度;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环保专项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


  基建科 
 
  研究拟定区财政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全区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负责编制基建经费部门预算;负责汇总、编制、审核全区基建项目年度决算报表;负责监督、检查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项目效益考核;负责财政基建投资评审业务的委托工作,统一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和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


  综合管理科 
 
  负责拟定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对财政周转金清缴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督;统一监制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对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暂住人口治案联防费的收入返还;负责街道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 
 
  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政府采购统计分析工作;对政府采购开标、评标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资产(股)权的界定、登记和授权经营管理,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督、审批;调处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监缴和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和企业改制工作;拟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考核;办理资产评估立项、评估结果确认和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分析;拟定清产核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接受财政部门委托,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算和标底审查;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评价工作,为财政部门提供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效益评价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部门委托,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与财政性投资有关的财务管理分析、投资风险分析。
 
  广州市中华会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天河区分校 
 
  负责组织实施天河区会计人员的各类培训,包括会计人员基础专业学历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在会计管理科的组织下,协助实施天河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协助会计管理科,具体执行本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配合会计管理科,协助实施本区有关会计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地址:天河中山大道西建华路7号

电话:85555268 传真:85578110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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