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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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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0日 11: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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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审计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实行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双重领导体制,内设3个科室有: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一、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区审计监督的措施和方案,制定审计工作制度。 (二)向区政府提交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预 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三)对下列进行审计: 1、对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2、对区政府各部门和接受区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金使用效益审计。 3、对区属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对区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 4、对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区财政预算内投资及专项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 5、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进行审计。 6、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其他法律、法律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或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职能---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岗、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以及在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区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境外企业;负责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区内部审计工作。 内设科室职能---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对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以及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区财政预算内投资及专项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 内设科室职能---办公室 负责复核审计业务文书;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工资福利、人事统计、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文秘、会议、保密、信访、档案、财务、信息、计算机和机关后勤管理等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特约审计员的聘任;负责局审计执法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
地址:天府路1号2号楼5楼 电话:38622245 传真:38622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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