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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况
天河区建区后于1985年10月成立区政协筹备办公室,11月5日成立政协筹备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天河区委书记吴毓全兼任,设副组长2人,成员4人。1987年4月和1990年6月,先后组成两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简称区政协委员会)及其常委会。
一、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1987.4~1990.5)
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于1987年4月20~22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87名委员出席了这次会议,出席率为95.6%。 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1名,由各个方面代表人士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代表5名,民主党派代表7名及以下各界别代表为:共青团2名、工会3名、妇联4名、科技界l7名、农林界6名、教育界l2名、文艺界4名、体育界4名、医卫界5名、少数民族1名、归侨和侨眷4名、特别邀请人士l7名。 在委员中,中共党员33名、占36.3%,民主党派成员14名、占15.4%,无党派人士44名、占54.3%,妇女委员21名、占23.1%:最大年龄是62岁,最小年龄是26岁,平均年龄为4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6%。 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由19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5名。 1988年3月24~26日,举行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会议增补了14名委员。1989年3月6~8日,举行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增补了21名委员。至此,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总数为127名。 1987年4月至1990年5月,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制度,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如期举行了3次全体委员会议、21次常委会议、24次主席会议。
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1990.6起)
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于1990年6月5~8日举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扩大了委员的安排邀请面,人数由一届的127名增至152名(含连任的72名)。其中,按党派团体分:中国共产党6名、民革1名、民盟2名、民进3名、农工党1名、致公党1名、九三学社1名、无党派民主人士3名、共青团2名、工会4名、妇联3名、工商联1名、侨联4名、文艺界7名、自然科学界19名、社会科学界1名、农林界5名、教育界21名、体育界6名、新闻出版界2名、医药卫生界8名、社会救济福利团体1名、少数民族1名、特别邀请人士49名;按政治面目分:中国共产党员57名、占37.5%,民主党派成员21名、占13.8%,无党派人士78名、占48.7%。同时,妇女委员38名,占总数的25%。 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协二届常务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
三、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1993.04--1998.03)
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12-16日举行。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设置了25个届别,共有委员192名(含连任的94名)。其中,按党派团体分:中共8名、民革1名、民盟2名、民进3名、农工党1名、致公党1名、无党派民主人士5名、共青团2名、工会2名、妇联3名、工商联5名、科协2名,文艺界7名、科技界21名、经济界50名、农林界8名、教育界22名、体育界4名、新闻出版界2名、医卫界9名、少数民族2名、侨联4名、香港同胞10名、宗教界1名、特邀人士17名。 在委员中,中共党员76名,占39.6%,民主党派人士25名,占13%,无党派人士91人,占47.4%;妇女委员39名,占20.3%;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51名,占78.6%;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22名,占63.5%。 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 1995年2月至1997年1月,区政协第三届常委会议先后增补委员15名,同意退休、辞职、撤消等委员8名。至此,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总数为199名。
四、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1998.03-2003.04 )
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30日至4月3日举行。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设置了27个届别,共有委员210名(含留任的79名)。其中,按党派团体分:中共8名,民革1名,民盟2名,民建1名,民进3名,农工党1名,致公党1名,九三学社1名,无党派民主人士5名,工会2名,共青团2名,妇联3名,工商联13名,科协4名,侨联3名,文艺界11名,科技界18名,经济界39名,农林界8名,教育界22名,体育界3名,新闻出版界1名,医卫界7名,社会福利界1名,少数民族1名,宗教界1名,特别邀请人士48名。四届区政协比三届一次会议时新增民建、九三学社、社会福利界,把香港同胞界归入“特别邀请人士”界别。 在委员中,中共党员80名,占38.1%,民主党派人士27名,占12.86%,无党派人士103名,占49.04%;妇女委员44名,占20.95%;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68名,占80%(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26名,占12.4%);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37名,占65.2%。 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常务委员会,由42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1999年12月全会新增副主席1名。 1999年4月至2000年3月,四届九次、十次、十三次、十五次常委会议增补委员25名。至2000年12月,实有委员234名。
五、区政协委员与常务委员
区政协委员的产生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由中共天河区委从区的实际出发,按照一定比例,通过与各方面认真的协商而推荐出来,人数逐届有所增加。1987年4月区政协一届第一次会议政协委员为91名,1990年6月区政协二届第一次会议增至152名;第一届未设港澳地区委员,第二届第三次常委会议安排了3名香港地区委员。 区政协常务委员,由中共天河区委研究提名,并与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协商后,由政协全体委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常务委员的人数根据《章程》和具体情况,从第一届的19名增至第二届的25名。 区政协常务委员会由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六、区政协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政协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是区政协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设置秘书长,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秘书长的提议,1995年12月设副秘书长1名,协助秘书长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87年11月,设宣传联络科。1988年5月,增设秘书科。1990年8月,增设宣传调研科,原宣传联络科改为组织联络科,共3个科。1999年12月办公室下增设综合科。 (二)专门委员会 政协的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根据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团结和联系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同友好单位的合作;组织各种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987年5月12日,区政协一届三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置4个工作委员会和6个工作组(二者为并列机构)。 1.工作委员会:学习工作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1~5人。 2.工作组:科技工作组、经济工作组、教育工作组、农林工作组、文体卫工作组、妇女工作组,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 1988年3月,机构有所变动:科技工作组改称科技工作委员会;增设企业工作组;文体卫工作组分设文体工作组及医卫工作组。 区政协二、三、四届均设置5个专门委员会: 1.学习法制文史资料委员会,下设3个小组:学习组、文史资料组、群团组(三届设学习法制组、文史组,1999年6月改为法制学习文史委员会,设法制组、学习文史组)。 2.科技经济委员会,下设4个小组:科技组、经济一组、经济二组、农林组。1999年4月增设城建组。 3.文化体育医卫教育委员会(四届改为教育文化体育医卫委员会),下设3个小组:文体组、医卫组、教育组。 4.提案委员会。 5.联络委员会。三届下设一、二组,四届设对外联络组、港澳组,2000年3月将原科经委经济二组并入本委、改称企业组。
七、主要活动
区政协在区委的领导和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弘扬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天河区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会已基本形成了通过全体会议进行整体协商,通过主席会议、常委会议进行重点协商,通过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协商的格局。本区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1、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重大项目的拟定和实施;3、区财政预算与决算;4、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医卫等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举措;5、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要部署;6、有关实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规划及其重要配套政策措施;7、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8、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9、重要行政规章的制定;10、街、镇行政区域的变动;11、本地区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12、与外区、市结为友好城区等重要的活动;13、涉及社会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14、区一级的重要人事安排;15、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16、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17、有关统一战线的其它重要问题;18、其它重要事项。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监督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2、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机关、中共广东省委和省政府、中共广州市委和市政府、中共天河区委和区政府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4、全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5、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能、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情况;6、区政协的建议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7、对群众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解决的情况;8、参加区政协的各个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它既包含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又有其新的内容,本区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1、选择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点问题,通过调查、论证,提出参政议政的研究报告,供区党政部门决策参考;2、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组织调查、考察、讨论和咨询等,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3、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4、发挥人民政协优势,围绕爱国主义主题,团结和组织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0年来,通过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关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的调研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天河区入学难问题》、《关于加快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建议》、《天河区撤村改制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关于建立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建议》、《天河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对策建议》等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4.提案办理 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履行政协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协助党和政府听取各方人士意见,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从1991年至2000年的10年间,参加我区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提出了1300多件提案,其中,属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占总数的1/6,另外,还有8件主席会议建议案。这些提案和建议案,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经济、教育文化、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管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农村工作等各个方面。其中,交给区党政部门办理的提案952件,办复率达100%。 尤其是《振兴天河科技,加快天河发展》、《发展‘三高’农业,确保菜蓝子工程》、《关于在天河公园建造岭南特色庭园的建议案》、《关于大力扶持天河区个体和私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案》、《发挥公安机关作用,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及青少年人身安全》、《解决邓世昌衣冠冢问题》、《解决员村地区供水问题》、《我区入学难的问题亟待解决》、《提高农村青少年素质,增加就业机会》、《强化规划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优先规划好教育用地》、《加快高唐二、三期工业区规划建设的进程》等提案和建议案,都获得较好的办理。 5.交友联谊 天河地区约有港澳台同胞、归侨和国外华侨、华人16000多人。区政协于1990年11月开始,吸收了3名香港同胞为区政协委员、至2000年,先后共吸收24名港澳同胞为区政协委员(原称香港同胞界,香港、澳门回归后,港澳委员归入特别邀请人士)。我会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尤其是港澳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认真开展“三胞”联谊工作。通过每年参加广州地区政协香港委员联谊会及春茗茶话会等活动,加强了同各界朋友的联系。同时,多次接待了美、日、加、新、澳等外国朋友。还通过走访委员,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了天河,增强了“三胞”及海外人士到天河投资的信心。 6.文史资料征集工作 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是区政协工作和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协历来重视文史资料征集工作在促进爱国统一战线大团结中的作用。积极搜集、定期编印《天河文史》,已出八期。其中搜集了《光绪皇帝为邓世昌英勇殉国御赐癸文》、《孙中山先生手书‘为国杀贼’匾的来由》、《石牌、程界村人参加省港大罢工》、《陈济棠主粤政时期在天河地区留下的史迹》、《潘达薇一生》、《潘文治其人其事》、《刘永福在沙河的故居》、《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陵园史略》、《新一军印缅阵亡将士公墓》、《毛泽东主席视察棠下村》、《周恩来总理、贺龙副总理、朝鲜金日成主席、金副委员长(女)一行视察棠下》、《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华师附中》等重要历史资料以及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天河各行各业迅猛发展的史实。这些史料,将发挥其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重要作用。 7.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是人民政协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需要,也为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奠定了基础。 思想建设 区政协十分注意委员的思想建设。特别是通过“三讲”教育,思想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会及时组织委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等,根据各时期国内外形势的变化,通过举行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教育,提高了委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组织建设 政协的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委员人数逐届增加,至2000年已有委员234名。同时从1990年开始逐步设置专委会专职领导,加强了专委会建设。三是加强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机关干部进行精心选拔,合理使用,强化教育,促进交流。 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有章可循,运作有序。1991至2000年,区政协先后建立和健全了22项制度。其中《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重大决策程序的意见》、《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关于人民政协参政议政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天河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关于完善区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口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的意见》、《关于履行政协职能规范化、制度化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学习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政协机关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力推进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机关建设 机关建设认真做到下列四条:一是讲质量,安排活动要精心周密,处理事务要严谨细致,为委员服务要热情周到。二是讲效率,完成任务要迅速扎实、准确无误,不能拖拉松垮。三是讲规范,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力戒马虎随便。四是讲协作,发扬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分工又紧密配合、协调统一,保证机关工作有序地高效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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