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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内设7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 负责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其他主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联系;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承担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对外接待、离退休干部管理及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对上级和区纪委、监察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及重要案件的督办工作;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负责案件的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和配备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做好机关的党务工作。 (二)宣教调研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反腐倡廉的新闻报道和有关宣传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党纪、政纪情况,开展纪检、监察理论和问题对策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制定和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编写、订购和派发宣教资料;负责纪检监察志的编纂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室(挂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区委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指导区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协调全区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预防、治理腐败工作;负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的登记和管理。 (四)执法监察室(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 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和议案、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查处党员及区管干部的违纪问题和案件,指导基层纪委案件查处工作以及办案业务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党员及区管干部违纪案件的审理和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工作,负责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受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负责案件管理工作。 (七)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和举报事项。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核查信访案件线索,调查了解突出的群众信访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重要信访信息;指导基层纪委的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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