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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个科:业务指导科(挂广州天河年鉴编辑部牌子)。 业务指导科负责区属各单位地方志工作和年鉴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各部门分志、街、镇、村志出版的审定验收工作,负责区地情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区大事记的编写及建立地情信息库工作,负责《广州市天河区志》、《广州天河年鉴》和地情系列书刊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 主要职能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挂广州市天河区地方志馆牌子),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负责天河区地方志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的具体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贯彻国务院关于省、市、县(区)三级志书编纂的原则,负责《广州市天河区志》编纂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总纂及出版发行工作; 4、负责编纂出版《广州天河年鉴》工作,同时做好每年的《广东年鉴》、《广州年鉴》和《广州大典》天河区部分的编写和图片宣传工作; 5、负责区属各单位、街、镇、村地方志工作的指导,作好部门志、街、镇、村志的出版审核工作; 6、收集整理天河区各方面的地情资料,编写出版天河区地情书。 7、负责天河区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8、搜集、贮藏各类志书、谱牒,采编区情、地情资料;发掘、整理旧地方志及其他古籍文献,在此基础上开展研究、开发和利用,为社会和政府提供服务;对国内外开放,进行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文化交流; 9、负责区地情基础资料信息库建设工作,开展地情研究、宣传工作,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10、负责天河区名城、历史遗迹遗址树标和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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