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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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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0日 09: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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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司法局是天河区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司法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管理街镇司法所的工作。 (四)管理、监督辖区内部分的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中介法律服务机构工作。 (五)具体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六)管理、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一)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天河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政工办公室5个职能科(室)。
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
电话:38748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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